2007年6月6日,星期三(GSM+8 北京时间)
浙江法制报 > 第十二版:援手 改变文字大小:   | 打印 | 关闭 
教育部:学校安全隐患排查不到位将追究责任
  据新华社  夏季是洪水、泥石流等灾害高发期,也是中小学生溺水、交通事故和公共卫生突发事件的集中发生期。教育部5日发出通知,要求各地有关部门和学校有针对性地排查安全隐患。对由于排查整改工作不到位,发生中小学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要依法追究责任。
  通知要求各地教育主管部门立即开展对本行政区域内中小学校,尤其是农村中小学校的选址是否存在自然灾害隐患的排查监测工作。要及时完善汛期学校安全工作应急预案,积极开展安全演练。要配合有关部门及时将灾害信息传达到中小学校,特别加强远程教育设备天线、山区处于高地的农村学校避雷设施的安全检查工作。要排除校舍安全隐患,全面评估学校周边地区的公共安全环境。
  由于中小学生的暑假即将来临,通知强调中小学校要结合本校实际,在放暑假前对中小学生集中开展一次安全专题教育活动。要集中开展一次对中小学生游泳安全的教育。尤其要教育中小学生,在发现同伴溺水时应立即呼喊大人去救,不宜盲目下水营救,避免发生更多伤亡。
  通知要求各地要坚决杜绝因校车或驾驶员不合格造成的学生伤亡事故。要教育学生在上学放学路上的交通安全知识。在暑期组织学生夏令营或组织教师外出旅行时,一定要制订各项安全预案。要加强对中小学生上下楼梯的安全管理。
  通知指出,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组织开展学校食品卫生、饮用水卫生、传染病防控管理等工作的自查和抽查。对未按要求整改的学校要进行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要建立健全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控与报告制度。
  通知还要求各地教育行政部门成立专门检查组,对本地区检查结果进行通报,督促地方限期整改。
  据悉,教育部将向各地中小学校免费配发常识性读物《常见食物中毒及其预防知识》和《学校健康教育墙报集锦》。